中華民國銀行公會-金融業務電子化委員會徵才公告
徵才機關: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
職等: 6等4級至6等8級,年薪約新臺幣86~95萬元(不含職務加給),依職級及工作經驗敘薪。
具碩士學歷且具銀行電子化業務、資安、資訊部門等1年以上工作經驗者,以6等6級以上任用,年薪約新臺幣90萬元以上。
職稱:助理幹事。
名額:1名。
資格條件:
大學以上畢業(國內、外不限),且已取得學士(含)以上學位(畢業)證書。
文案撰寫及簡報能力
熟悉PC操作(Office 應用軟體)
英文讀、寫能力優
具溝通及協調能力
※口試得加分條件
具金融相關領域工作經驗,合計達3年以上。
具銀行電子化業務、資安、資訊部門等工作經驗。
取得相當於全民英檢中高級以上英語檢定證明。
工作項目:
辦理本會電子化委員會有關銀行電子化業務、資安、資訊相關工作事項。
辦理本會電子化委員會其他工作事項。
簽辦本會相關公文及提案。
其他本會交辦事項。
薪資福利:
每月薪資48,074元~54,043元,另依本會相關規定發給伙食津貼、交通津貼、3節福利金、考績獎金及工作獎金等。
服務滿1年後另按月加發職務加給7,000元。
服務年資滿6個月(含)以上享有員工福利儲蓄信託。
筆試範圍:銀行電子化、資安、資訊等相關業務。
考試題型:非選擇題(70%)及公文書寫(30%)。
甄試方式:書面審查通過後,依通知進行筆試,再依筆試成績擇優通知參加口試。請攜帶具有本人照片之身分證件正本(限國民身分證、護照或健保 IC 卡,請擇一攜帶,護照須於有效期間內),並依測驗入場通知書指定時間及測驗地點應試;未攜帶前述指定身分證件正本者不得入場應試。
徵才期間:即日起自115年8月14日(收件截止日,以掛號郵戳為憑)。
考試日期:預計於115年9月9日舉行(筆試於上午9:30舉行,通過筆試者,方可進行下午面試;實際考試日期以書面審查後通知為準)。
工作地點及考試地點:中華民國銀行公會(臺北市德惠街9號3樓)。
聯絡方式:意者請填具銀行公會會務工作人員遴選報名履歷表、本會履行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八條告知義務內容簽收聯(至銀行公會網站下載),並檢附上開履歷表、簽收聯、最高學歷證件影本、中文自傳及聯徵中心信用報告等資料,以掛號逕寄:臺北市德惠街9號3樓總務組李小姐收(請詳細註明上班時間及聯絡方式,以便通知甄試時間),符合本會需求者列入甄審,錄用與否概不退件。聯絡電話:(02)8596-2229分機2319李小姐。
注意事項:
上述所列學歷須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且不得以同等學力報考。
※畢業證書如係國外或大陸港澳學歷須符合教育部訂頒「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之規定,並加附中文譯本;國外學歷影本,應經我國駐外單位,包括我國駐當地使、領館或派駐當地之文化、貿易、商務機構或其他經我國政府認可之機構或公證人驗(認)證。目前尚未經前述單位驗(認)證者,請及早申請,以免損及本身權益。
凡經錄取後,錄取人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者,將不予進用或即予終止勞動契約:
因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者。受緩刑宣告或得易科罰金者,不在此限。
受保安處分裁定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致無法勝任工作者。
受監護或輔助之宣告,尚未撤銷致無法勝任工作者。
現任理事、監事。
現任理事、監事、秘書長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依本會會務工作人員之聘用辦法規定,本會會務工作人員之聘僱,應先予試用3個月,試用期滿成績合格者,始予正式聘僱,試用期間薪資以九折計算。
錄取人員於報到時須繳驗:
國民身分證正本。
畢業證書正本。
依報考資格所要求之專業證照、外語能力等證明文件正本。
最近 3 個月內體格檢查證明;未提出者,取消錄取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