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轉知主管機關關於<101年6月12日銀行業營運時間>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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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銀行公會新聞稿(101.6.12)
臺北市政府於上午發布今天(6月12日)停止上班上課,依銀行法第51條規定「銀行之營業時間及休假日,得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並公告之。」,主管機關—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今天上午發布新聞稿表示『台灣證券交易所及櫃檯買賣中心已宣布今日股市正常交易至下午13:30,銀行業配合交割清算之作業,正常運作至今日下午3:30,至於銀行營業單位及各地分行則依各地方政府公告之上班時間辦理』,全體銀行業應依主管機關上開公告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