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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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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23
本會回應報載消基會「海外匯款收費應設上限」新聞稿(10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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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回應報載消基會「海外匯款收費應設上限」新聞稿101.3.23

 

一、各銀行國外匯出匯款收費標準訂定,實務上,均係由各銀行依本身作業成本、自行訂定,回歸自由市場機制。消費者可應事先上個別銀行網站或洽詢銀行多加比較,選擇有利於自己國外匯出/入匯款收費方式之銀行往來,以保障自身權益。

 

二、銀行現行國外匯出匯款收費說明:

    現行匯出匯款通常採行電匯方式,收費標準一般分為手續費與電報費。銀行基於系統建置成本、通匯行帳戶使用費、外幣拆借資金成本、遵循國際洗錢防制及檢核黑名單等之規定,以及依規輔導客戶申報並出具水單等作業成本,通常會收取手續費,另依SWIFT建置成本及使用費用收取電報費。對於客戶全額到匯之匯款需求須拍發兩通電報者,銀行將另加收一通電報費用。

 

三、如不考慮所需成本而訂定收費上限恐有以下顧慮:

自由競爭的市場不宜訂立收費上限,而且金融消費者保護法已要求銀行業需充分揭露相關收費標準,消費者可依自身需求選擇辦理匯款之銀行,倘不考慮成本訂定收費上限恐將影響銀行提供更優質服務的動機,反而影響金融業發展,有損客戶權益。

                     

四、至有關報載實際匯款金額有短少的問題:

實務上,匯出銀行和受款銀行間若無直接的存匯關係,則需透過中間行轉拍電文完成。中間銀行會依匯款指示由匯款金額中內扣其所需費用或另向匯出銀行收取,且解匯時,受款銀行可能會另向受款人收取解款費用。故受款人收取的款項可能少於匯出金額。

中間銀行及受款銀行所收取的費用,並非本國匯出銀行收取,且中間銀行及受款銀行各有其收費標準,而涉及不同地區或涉入中間行的家數,也會影響費用的高低,有些銀行就國外匯出匯款採「全額到匯」及「非全額到匯」(即中間行收費內扣)兩種收費標準,供客戶選擇。本會將請會員銀行要求其行員應事先充分告知消費者,以杜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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