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銀行公會
新聞稿
關於連動債銷售爭議申訴案件收件截止日已自98年4月15日順延至98年6月30日,屆期是否再次延長受理期間乙案,本會宣布不再延長受理期間,在98年6月30日以後,本會即停止受理連動債銷售爭議申訴案件收件作業,全力加速審理個案。
本會提醒連動債投資人應注意維護自身權益,凡是已購買銀行連動債商品的民眾,只要發現有銷售不當導致權益受損情形者,應儘速於98年6月30日截止收件前,填妥申訴表格並郵寄至收件單位完成申訴手續,如需索取申訴表格或對填寫內容需要諮詢協助者,請於上班時間與本會連動債服務專線【02-2586-3660】聯絡。
本會金融消費爭議案件評議委員會自97年10月14日起受理連動
債銷售爭議申訴案件,經統計截至98年6月15日止,該委員會已受理件數達2萬2百餘件,預估至98年6月30日截止收件日止,受理件數將突破2萬3千件。
本會重申,關於連動債銷售爭議申訴案件審查結果計3批(100件、74件、95件)及最新處理情形,本會已自98年5月27日起,每週於本會網站【網址:http://www.ba.org.tw/】首頁「最新消息」中公布最新資料,持續提供連動債各種相關數據,並依受訴銀行別對外公布包括「已受理」、「待審理」、「已審查待評議」、「已撤案」、「已和解」以及「不予評議」、「應予補償」、「無需補償」評議結果等項目,供各界瀏覽,歡迎多加利用。
中華民國銀行公會 敬啟
98.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