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銀行公會新聞稿
關於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本(98)年5月12日公布主要信用卡及現金卡之利率成本結構說明,本會就該會函請各信用卡發卡機構應檢討降低其營運成本乙節,業轉知會員研究辦理。另本會信用卡業務委員會邀集受查核之機構彙整資料後,提供補充說明如下:
一、查核結果目前雙卡業務獲利艱難,並無暴利:
信用卡總成本為17.7%,現金卡總成本為19.9%,皆遠高於銀行之平均客戶利率水準。97年度整體信用卡產業之營運利息收入扣除風險損失後,仍呈現新台幣16億7千萬元之虧損。
二、台灣信用卡營運成本相較亞洲其他國家,並未偏高:
台灣信用卡營運成本為8.95%,與香港相近,低於韓國、新加坡及亞洲八國之平均值(9.9%)[註]。
三、信用卡營運成本主要投入於提供消費者快速、便利及全球化之服務:
信用卡需建置國內外商家刷卡設備及系統,以確保可以24小時運作,並支付VISA/MASTER清算費用及提供卡友消費回饋,讓持卡人享受在全球3,000萬家商店、超過170個國家、24小時/365天即時交易、授信及預借現金的便利性,相關營運成本即佔8成以上。業者在行銷成本之投入相當審慎,僅佔1成2。此外業者如信用控管得宜,風險成本低時,其結果就是其營運成本之比例會較高。另外,風險成本低時,業者可多投資於客戶優惠及權益,雖然會增加營運成本,但能提昇服務品質,促進市場差異化競爭,對消費者反而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