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企業家峰會金融產業合作推動小組台方召集人台灣金融總會李理事長、陸方召集人劉明康先生、證券公會簡理事長、保險公會許理事長,大家早安,大家好:
今天非常榮幸參加這場由兩岸企業家峰會金融產業合作推動小組、台灣金融服務業聯合總會、臺灣證券交易所及金融研訓院共同舉辦的研討會,並代表銀行公會,與在座的金融業先進就「兩岸金融發展契機」這個議題共同研討。特別是剛剛聽到中國大陸銀監會前主席劉明康先生精彩的演講,相信今天的與會者都跟我一樣感到不虛此行,收穫很大。
兩岸金融交流已經持續一段時間。2012年8月底,台灣與大陸簽署了貨幣清算合作備忘錄,是台灣金融史上的一件大事,也標誌著兩岸的金融合作進入另一個境界。另一件大事則是2013年2月6日台灣銀行業的DBU開展人民幣業務,截至今(2014)年1月底,台灣的人民幣存款餘額已高達2,145億人民幣,成長速度超乎大多數人預期,其中,DBU為1,658億人民幣,OBU為487億元。不過,1月底,全體銀行之貼現及放款餘額僅138.03億人民幣,其中DBU更僅1.87億人民幣,突顯出未來國內人民幣放款業務仍有大幅成長空間。此外,台灣已發行15檔寶島債,總金額為121億人民幣。其中,僅售於專業投資機構的寶島債共有9檔,共82億人民幣,票面利率最高達4.5%。在設立據點方面,台灣金管會目前已核准台資銀行到大陸設立22家分行,8家支行。目前已於大陸開業者計有11家分行及3家支行。截至去(2013)年12月底,國銀在大陸稅前盈餘總計新臺幣16.5億元,較前(2012)年同期增加新臺幣7.6億元,成長85.8%。很高興過去長時間致力於促進兩岸金融交流,如今終於看到一些成果。
以下我打算探討對兩岸金融發展帶來契機的4大發展,這4個發展契機包括:人民幣國際化、中國大陸金融改革、電子商務的崛起、以及兩岸自貿區及自經區的成立等,最後再談兩岸金融合作。
一、兩岸應掌握人民幣國際化契機,開展金融相關業務
(一)中國大陸部分
1.加強與亞洲國家間之經濟金融合作,擴大人民幣跨境金融業務規模
亞洲各國與大陸的經貿關係密切,人民幣國際化的推進,企業使用人民幣計價或結算,可減少匯兌成本或降低匯率波動風險,故現在也有越來越多的企業在進行貿易時以人民幣結算,中國大陸應積極把握,發展人民幣跨境金融業務,如人民幣的跨境融資、理財等業務。另外亞洲區域整合(如RCEP及TPP)正加速進行,有利於區域經濟動能的擴張,帶動企業跨境貿易的進一步成長,故中國大陸應加強與亞洲國家間之經濟金融合作,進一步擴大人民幣跨境金融業務的規模。
2.完善離岸與在岸人民幣市場,並促進兩個市場的對接
人民幣國際化目前處於區域化階段,除藉由建立多個離岸中心逐步推展,強化境外人民幣的產品的規模與種類,並拓寬人民幣回流渠道,以提高境外客戶持有人民幣的意願外,另亦應穩步推動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並進行中國境內相關的金融改革與創新,同時完善離岸與在岸人民幣市場,逐步促進兩個市場的對接,以建立更多元化、便捷化、規模化的人民幣跨境雙向流動渠道,形成境內外人民幣資金的良性循環機制。
(二)台灣部分
1.積極進行業務創新,研發更多元與便利的人民幣金融商品與服務
自去102年2月6日開放DBU承作人民幣業務以來,截至103年1月底,台灣全體外匯指定銀行(DBU)及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的人民幣存款餘額分別為1,658億元及487億元,合計已達2,145億元,為香港人民幣存款餘額8,605億元(截至102年12月底)之24.93%。
整體而言,台灣人民幣資金池已初具規模,目前也以多元穩健的方式推出人民幣計價的金融商品與服務,如在人民幣計價債券方面(寶島債),目前累計已發行15檔,發行總金額為121億元人民幣。此外,台灣目前已有的人民幣商品包括衍生性金融商品(含結構型商品)、基金及投資型保單等。
不過進一步觀察香港的經驗,香港人民幣相關金融商品除了基本的人民幣存款之外,還有人民幣債券、股票、基金、結構型商品、即期遠期外匯、ETF、期貨、投資型保單、定期存單、避險商品等,種類已頗為多元化。故為掌握人民幣國際化的契機,台灣金融產業應積極進行業務創新,研發更多元與便利的人民幣商品與服務,除充分滿足國人與企金之人民幣商品需求外,另也可吸引更多的境外人士到台灣的平台從事交易。
2.發展利基型離岸人民幣業務
台灣的資本市場主要服務本地企業,尤其是高科技製造業與中小企業,耕耘更為深入,其中台灣的資本市場是投資規模龐大的高科技產業重要的資金來源。據台灣證券交易所統計,102年12月台灣上市公司的電子類股成交金額約占總成交值的63.7%,102年12月底上市電子類股票市值約占總市值的48.8%。這是我國相對於香港、新加坡等地發展離岸金融中心的特色,未來可發展成具有此一特色的利基型人民幣離岸中心。
3.加強與其他離岸中心的合作
全球許多城市均希望可以發展成為人民幣離岸中心,但一般外界認為除了台灣之外,香港與倫敦是比較具有潛力的地區,因香港、倫敦本身已是發展成熟的國際金融中心。若台灣與香港或倫敦合作,將可以形成一個人民幣離岸市場的「贏者圈」,而這樣的發展對台灣而言將是相當有利的。同時,在彼此合作的過程中,台灣也可以藉機向香港、倫敦學習成為一個國際性金融中心的經驗與條件,也可增加台灣加速發展成為金融中心的機會。因此,台灣應加強與香港及倫敦的積極合作,以合作取代競爭,共同擴大離岸人民幣的市場規模。
4.持續深化兩岸的合作交流並積極爭取更多元的回流管道
人民幣資金進出順暢,市場規模才能擴大。人民幣資金去路主要依靠市場的回流管道投入大陸進行運用,台灣應把握人民幣國際化及中國大陸金融改革與開放的契機,持續深化兩岸的合作交流並積極爭取更多元的回流管道,使兩岸人民幣的流動性和規模更為提升,人民幣更為充沛,為台灣發展多元人民幣計價金融商品提供基礎,也有助於台灣人民幣金融商品的推陳出新。
二、兩岸應掌握大陸金融改革契機
(一)利率市場化:
1.在陸資銀行方面:
大陸政府推動利率市場化,將使銀行業擁有更大的自主定價空間,進而造就能自主經營、獨自承擔經營風險的銀行主體,並形成有效的市場競爭機制。隨著利率市場化的穩步推進,陸資銀行應努力提升存放款的合理定價能力,並透過數據管控中心來有效執行定價策略。其次,要防範利率市場化帶來的風險,陸資銀行應加強利率風險及流動性風險的管理,提高風險定價水準和有效控制風險的能力,進而實現增加收益與承擔風險的最適均衡。另,銀行還須為客戶打造更便捷、高效、安全的服務平台,加深與客戶的互動,才能適應利率市場化後市場的不確定性,維持既有客群,更進一步爭取新的客戶。
2.在台資銀行方面:
利率市場化將使大陸地區銀行業的訂價彈性提高,有助於台資銀行進入大陸金融市場展開差異化競爭。台資銀行應透過更有彈性的訂價機制(如提高存款利率以吸收存款、降低放款利率以爭取貸款等),以較靈活的方式與大陸當地銀行競爭,進而擴增在大陸市場的版圖。
(三)資本帳自由化(開放資本帳項下可兌換):
1.在陸資銀行方面:
資本帳自由化有利於銀行業資金的跨境配置,使資金可以進行更優化的配置,提高陸資銀行的收益率。另,在資本帳自由化後,銀行業可提供給客戶的財富管理商品將更加多樣化,為陸資銀行的財富管理業務提供更加廣闊的成長空間。
不過,資本帳自由化也將增快資本進出大陸的速度,可能增添金融體系運作的風險。隨著資本帳開放的程度愈高,陸資銀行風險防範的意識就應該愈強,且陸資銀行亦要因應資本帳自由化的實施,完善風險管理制度。
2.在台資銀行方面:
大陸政府推動資本帳自由化,將使資金進出大陸更加自由,帶動大陸境內、外人民幣的流動性和規模大為提升,人民幣更為充沛,為發展多樣化之人民幣計價金融商品提供基礎,有助於新金融商品創新,因此台資銀行可以藉由業務創新,研發出更多的人民幣商品與服務。另,資本帳自由化亦有利於推動跨境人民幣使用,同時增加台資銀行人民幣資金的去化管道,有助於台灣發展人民幣離岸市場,進而提升台灣銀行業在大陸市場、甚至全球的競爭力。
(三)開放民營銀行新設:
1.在陸資銀行方面:
過去大陸國有銀行在政府的過度保護之下,無論在資產規模、分支據點及從業人員等方面均具有絕對優勢,使其輕易獲得高額保護利潤,造成國有銀行的市場競爭力不足,也導致金融資源配置的扭曲與浪費。不過,在開放更多民營銀行進入的過程中,大陸銀行業將由過去高利差的優勢,逐漸進入競爭激烈的新環境,進而促使大陸銀行業在資金配置、業務種類、服務品質、以及利率、匯率風險管理等方面必須達到更高要求。有鑒於此,陸資銀行應積極改善體質,同時力爭在產權結構、金融創新、資產質量及服務效益等方面符合國際銀行業的標準。此外,為了面對金融業日趨複雜的經營環境,還必須建立完善的國際金融人才培育機制,並搭配良好的激勵、福利措施。
此外,為避免開放民營銀行進入市場的腳步過快,造成未來銀行業過度競爭,因此有必要做好風險隔離的制度安排,並建立有效的市場退出機制,甚至最好能在開放前先整體評估當時金融市場較不足者為何,如中小企業融資、金融創新、海外業務拓展能力等,再考量開放在這些領域中較具優勢的銀行,才能促進大陸銀行業平穩健康發展。
2.在台資銀行方面:
隨著大陸政府未來逐步放寬外資銀行進入門檻、經營人民幣業務資格及分行營運資金要求,將可加速台資銀行在大陸市場的布局,擴張台資銀行可以提供服務之市場空間,進而提升在亞太市場的競爭力。此外,相較於陸資銀行,台灣銀行業已累積多年經營管理、產品創新及風險管理等領域的經驗,因此台資銀行可掌握此一契機與陸資銀行進行策略聯盟,共享大陸金融市場崛起帶來的商機。
三、利用電子商務的崛起的契機
根據國際電子商務調研機構emarketer預估,2014年全球電子商務產值將成長18.3%,為1兆4,450億美元,全球電子商務產值維持成長態勢,且隨著其發展規模的擴大,電子商務業者的業務範疇已從一般商品勞務買賣,跨入金融商品與服務的提供,尤其是中國大陸在這方面的發展迅速,藉由電子商務作為發展基礎,充分掌握消費者的交易資訊,並了解消費者的消費習慣,推介適合的金融商品服務,互聯網金融(Internet of Finance)便在此情況下應運而生,如:餘額寶的基金買賣、阿里金融的線上小額貸款等。
互聯網金融的出現,將使銀行的部分功能被非銀行業者取代,特別是資金移轉與支付的部份。在此趨勢下,銀行業面臨的挑戰有二:首先,互聯網金融擁有電子商務平台作為發展基礎,再加上整合金流、物流及資訊流,擁有這樣的優勢,將威脅傳統金融業者的匯款與代收代付業務,減少其手續費收入。例如,支付寶提供的支付服務內容,除網路商品買賣交易的價金清算外,還包括代繳水電費、電話費、信用卡帳單、簡易轉帳等。此外,互聯網金融具備直覺、便利且交易成本低等特點,加上其現在的廣大客群,故對於微型企業及個人戶相當具有吸引力,如:阿里金融的小額融資貸款,恐將稀釋傳統銀行業的小額貸款業務,而餘額寶則將搶食基金業者的業務。
但從另一個角度來看,互聯網金融是順著當前電子商務潮流的發展而崛起,同樣地,銀行業亦可掌握這股趨勢,拓展新的經營商機,我個人認為銀行業面對電子商務崛起將可帶來以下商機:
(一)跨業合作以提升並豐富銀行業服務內容
銀行業可與電子商務平台業者、第三方支付業者等進行跨業的策略聯盟,除可在電子商務業者的平台上架銷售金融商品外,並可進一步取得電子商務平台的客戶交易資訊,可強化銀行現有的顧客關係管理系統(CRM),並運用巨量資料(Big Data)將金融商品訊息有效分類、設定行銷對象,以利於提升產品及服務推介的精準度。
(二)提供第三方支付服務以掌握跨境支付商機
除異業合作的策略結盟外,銀行業亦可順應電子商務的快速發展,提供網路交易的金流服務,如網路交易代收代付服務(即第三方支付服務)。目前國內許多銀行均跨入第三方支付服務,本人所服務的臺灣銀行便在去(2013)年底獲得金管會同意開辦第三方支付服務業務,銀行業可善用自身完善的金流管道及良好的信譽,提供客戶更安心、更便捷的服務內容。
金管會更在2013年10月開放國內銀行辦理兩岸網購「雙向」的第三方支付業務,未來我國民眾購買中國大陸網路購物平台的商品,亦可委由國內銀行辦理貨款代收代付服務,根據統計,阿里巴巴集團的支付寶2012年10大城市人均支出金額排行榜中,臺灣有4個城市入圍,第1名為嘉義市(人均支出新臺幣32.5萬元)、高雄市(12.0萬元)居第3,臺中市(10.0萬元)和臺南市(7.5萬元)分別居第8名和第10名,由此可見跨境支付商機龐大,若由銀行業擔任第三方支付業者,一般消費者則因有安全的保障機制,將更願意提高使用第三方支付的意願。
(三)透過互聯網金融加速資金匯聚,有助於銀行業金融商品投資操作
互聯網金融業者的資金劃撥和清算均須仰賴銀行業,且當互聯網金融將小額資金匯聚成較大的資金池後,最終仍須將資金存放在銀行,而所銷售的基金也必須與金融業合作進行金融商品的投資操作,因此互聯網金融與銀行業者有許多合作空間。
另外,互聯網金融這種以廣大群體為基礎的營運特性,未來將與傳統金融業在融資市場將形成區隔,傳統金融業朝其所專長的大額融資業務發展,而互聯網金融則走向小額金融業務,尤其互聯網金融擁有電子商務平台作為基礎,可掌握客戶消費資訊,更能彌補銀行業對小額貸款徵信不易的缺點,使兩者形成互補關係。
(四)加快電子金融布局腳步,整合實體和虛擬通路
隨著網路科技興起,包括網際網路、行動應用程式(app)、社群網站和智慧型手機等創新科技產品的推出,已改變消費者的行為模式。銀行業可利用行動裝置的普及化,發展行動銀行,並強化其服務內涵,運用資訊系統串連綿密的服務網路及網路交易平台,與潛在客戶有更多的互動,創造與傳統銀行通路不同的消費體驗,吸引客戶主動購買金融商品,再引導至實體通路,提供最即時、最先進、最便利、最安全的金融服務,讓客戶走進銀行像個3C產品店,櫃檯會先了解客戶的需求、偏好和所得,根據個人特質打造客製化的金融服務package,客戶透過手機即可操作個人存款、貸款、理財、保險等功能,讓客戶能夠簡單、迅速滿足自身的基本金融需求,此亦將有助於突破銀行服務的空間限制,並可延伸金融服務的時間與空間外,以及節省人力與實體據點設立所需成本。
四、利用自貿區及自由經濟示範區成立的契機
近年在經濟全球化趨勢下,世界許多國家紛紛投入自由貿易協定的簽署,推動區域經濟的整合與合作。兩岸為融入區域經濟,亦積極投入雙邊或多方自由貿易的簽署,同時藉由經濟特區先試先行相關金融鬆綁措施,如在臺灣有自由經濟示範區(以下簡稱「自經區」),在中國大陸有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以下簡稱「自貿區」),讓國內市場逐步與國際接軌,期創造加入區域經濟整合的有利條件與環境,除可帶動國內經濟發展,更有機會發展成為區域經濟金融中心,或國際重要的經濟金融市場。
上海自貿區與臺灣自經區定位與功能大抵相同,彼此存在相互競爭、較勁的態勢,但上海自貿區的主要目標是「經濟結構轉型」與「金融改革創新」,與臺灣要成為人民幣離岸中心、亞太金融中心的目標並不抵觸,而且全球主要金融中心之間亦存在分工合作之關係,另兩岸經貿合作交流已具基礎,不僅臺商希望持續進入大陸市場,中國大陸企業更是具有投資臺灣的意願,故兩岸自由經濟特區的合作必定多於競爭。
上海自貿區與臺灣示範區的合作,可視為兩岸經濟體系制度面的接軌與合作,將完善兩岸產業發展環境。關於自貿區及自由經濟示範區成立後, 兩岸如何共同創造商機這個議題,我個人的觀察是:
- 自貿區及示範區均創新海關服務模式,促進貨物流通便捷化,若能建立區對區合作模式,再結合兩岸服貿協議對電子商務的開放,將有助提升兩岸貨物進出口速度與規模。
- 在自貿區內就業並符合條件的個人,可開展包括證券投資在內的各類境外投資,而臺灣示範區金融開放政策鬆綁境外非居民透過銀行OBU或券商OSU投資國外範圍不再受限、降低衍生性金融商品客戶門檻及投資商品範圍等等措施。兩區在此項業務可對接合作,創造雙贏,滿足中國大陸個人資產全球配置的需求,亦為臺灣金融理財服務帶來新商機。
- 註冊在自貿區內的中外資企業、非銀行金融機構以及其他經濟組織,可以從境外借入人民幣資金,而臺灣DBU人民幣存款餘額已達1,658.19億人民幣(截至2014年1月底止),也積極鼓勵在大陸的臺資企業利用寶島債市場作為籌資管道。兩岸在人民幣資金供需上有極大的合作空間,一方面降低中國大陸企業融資成本,另一方面擴展臺灣人民幣資金回流管道與運用空間。
- 上海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可在特定原則基礎上,憑上海自貿區內機構和個人提交的收付款指令,直接辦理經常項下、直接投資的跨境人民幣結算業務,並可與合乎規定的支付機構合作,為跨境電子商務提供人民幣結算服務。由於兩岸跨境人民幣業務與相關電子商務往來成長迅速,進一步的深化合作將有利於臺灣離岸人民幣資金的流動性與加快中國大陸人民幣國際化的步伐。
- 以現階段離岸人民幣業務為例,競爭關係一定存在,但現在市場規模還不夠大,兩岸應先合作把餅做大,建立大中華人民幣市場,共創兩岸金融新榮景。
- 上海自貿區放寬外資金融機構准入條件,台灣自經區也進一步開放銀行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之業務承作對象與業務範圍,兩岸特區的對接,有助於兩岸金融產業的發展,且可藉由金融產業的轉型升級,改善各自的市場體質,促進經濟發展及提升國際競爭力,可說是互利雙贏。
五、兩岸應如何加強金融合作
(一)加強兩岸金融之股權合作、信用提供及發展跨境企金平台,作為兩岸產業發展升級的後盾
台灣過去在經濟發展與產業升級的過程中,背後都有金融業在資金方面提供奧援,而金融業也因此不斷發展,因而造就現在台灣金融體系成熟、多元而現代的樣貌。
在ECFA簽訂後,兩岸金融機構的互動雖然已經較過去更為密切,但相較於其他產業,合作的層次與範圍仍然有限。目前兩岸的金融監理機關都有一致的政策方向,就是都朝向金融開放的方向走,希望雙方金融業者能把握這樣的機會,突破現狀,強化在股權合作、信用提供、以及發展跨境企金平台等的合作,以延續過去台灣金融業與其他產業魚幫水、水幫魚的傳統,並共同作為兩岸產業的後盾。
(二)加強網路金融與行動金融合作,共同因應金融市場的新變革
金融產業面對的不僅是同業的競爭,如今在科技發展與網路應用普及的推進下,電子商務業者更積極切入金融業。金融業者如果沒有作好充分準備,這些非金融業競爭者將從資訊科提供的機會中取得優勢,屆時金融業可能不僅獲利下滑,甚至可能面臨生存危機。
為因應網絡金融的興起,現階段兩岸金融業的合作交流以積極互設實體營業據點為主,未來兩岸可以考慮從強化網路金融與行動金融著手,運用資訊系統無遠弗屆的特性,串連出綿密的兩岸服務網絡及網路交易平台,共同因應金融市場的新變革。
(三)台灣對中小企業融資經驗豐富,可加強與大陸合作,以滿足兩岸中小企業發展之資金需求
大陸金融服務業正在快速發展,但是銀行體系對中小企業的協助仍有不足之處,使得一些規模較小的企業,必須尋求銀行以外的其他融資管道,一旦政策方向引導資金緊縮、利率提高,首當其衝的往往就是這些中小企業。
另一方面,台灣的銀行業者在過去和中小企業合作的經歷中,已累積豐富的徵授信經驗,同時對於高科技電子等台灣優勢產業的發展趨勢也能有一定的掌握,加上台灣擁有豐沛而低廉的資金,這些都可以補足大陸金融中介在中小企業融資方面的不足,若兩岸的金融業能夠相互合作,共同解決兩岸中小企微企業流動性短缺的問題,相信能創造台灣與大陸、金融業與產業四贏的局面。
(四)掌握人民幣國際化契機,共同發展人民幣業務
1.簡化貿易結算流程,提高兩岸企業以人民幣進行貿易結算動機
兩岸貿易頻繁,通過合作,簡化兩岸貿易結算流程或進一步發展標準文件,提供兩岸企業更便捷的人民幣貿易結算流程,提高企業以人民幣進行貿易結算動機。
2.擴大人民幣試點範圍及承作對象,以服務兩岸企業
建議中國大陸開放大陸台商聚集地區作為試點,如深圳、蘇州、上海、廈門、東莞等地,該試點區之境內企業皆可適用跨境人民幣企金業務,如香港與前海特區之跨境人民幣合作,以服務台商及非台商企業。
3.兩岸攜手合作建立大中華區財富管理中心
兩岸共同開發股票、保險、基金、債券等人民幣金融商品與服務。
4.共同發展企業區域資金調度中心
協助兩岸企業進行跨境人民幣調撥、存放及投資的資金運籌中心。
兩岸的銀行具有高度的互補性,如果能夠各取所長,並隨著人民幣相關資產需求的成長而使彼此緊密連結,將可共同建構一個更完善的金融市場,相信這也是在場各位都期待看到的結果。以上個人淺見就教於各位,謝謝!